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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昌药品零售企业共同签署承诺书:不哄抬价格 不囤积防疫产品

时间:2026-08-10 10:03:08 文章作者: 点击:次

新安晚报 安徽网 大皖客户端讯  2月1日,繁昌县67处药房都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张贴了《防控疫情药品零售企业承诺书》,每家的承诺书上都有自家负责人签名,向广大市民承诺恪守商业道德,不哄抬价格,不囤积防疫产品,绝不销售假劣及过期失效、霉变的药品及卫生用品,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群众的监督。

据悉,1月29日,繁昌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共同签署承诺书,承诺:一,明码标价,诚信经营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,按规定明码标价,绝不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不哄抬价格,不囤积防疫产品;绝不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二、渠道合法,质量保证。积极从合法渠道采购防疫产品,绝不销售假劣及过期失效、霉变的药品及卫生用品,确保销售的产品质量合格。三、公开承诺,接受监督。经营场所醒目处张贴承诺书,对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及时答复处理,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群众的监督。

汪从云 刘先才 新安晚报 安徽网 大皖客户端记者 孙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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